每千名学生至少应有3名专任德育课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今日,《山西省教育厅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出台,对全省的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我省的中等职业学校要保证有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的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每千名学生至少应有3名专任德育课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百名学生至少应配备1名班主任(或辅导员)。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必修课程包括:经济与政治、法律基础、哲学基础、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各中职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要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料,每千名学生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专业职称的心理咨询工作者;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并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估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校长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合格中专、重点中专评估中,采取德育工作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