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12月8日,由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派出的山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组对我市首批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七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


在一周的时间里,专家组分别深入大同三中、机车厂中学、实验小学、城区四十七校、十七校、十四校、三十一校等七所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听课、实地考察、总结反馈等形式,详细对照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评估。专家一致认为:我市申报的七所示范校在建章立制、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形成网络、加强宣传、贯彻落实等方面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城区四十七校的“十分钟口语训练”,十四校的“四个一”开发,大同三中的“绿色作业班”等特色活动赢得了专家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我市自2003年6月开始组织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以来,在市教育局、市语委的指导监督下,各学校经过自查、自评后提出申请,由市语委组织专人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提出整改方案,逐一对照落实,真正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领导、有方案、有落实、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