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地教育局,各有关中专学校、各职业中专学校: 根据我厅年初工作安排,现将2005年职业中专班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学校要重视职业中专班的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备案审批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关于使用山西省职业教育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晋教职函[2005]18号)要求,从2005年起,职业中专新生学籍备案一律通过网上报批,电子注册。各相关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登录山西职业教育网职业教育管理系统, (网址:http://www.sxve.com),填报《2005年职业中专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进行网上报批备案。中专学校、属省管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中专班直接报我厅职教处审批,市属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中专班报市教育局职教科,然后由各市职教科统一报教育厅职教处审批,同时向职教处发送审核报告。网上报教育厅时间截止至2006年1月20 日。各有关学校于指定日期前到职教处办理相关手续 (时间安排附后) 。办公地点:太原市税务宾馆(详细地址:太原市府西街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3047558)。 二、为适应职业学校常年招生、多次招生的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时间进行审批的,可网上补批,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30日。 三、职业中专班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我厅晋教计财[1998]27号文件执行。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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