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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    时间:2005年12月7日11:50
责任编辑:admin   
 
晋教职[2005]12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11月7日至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我省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为做好《决定》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教职成〔2005〕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汇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集中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此基础上,要把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同制订当地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干部对今后一个时期当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以及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展开讨论,形成意见后,就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向当地政府做一次专题汇报。

      二、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订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调研,分析当地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结合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加快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认真安排好2006年的职教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重要一年。2006年,省政府将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各地要及早筹备召开本地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在基础能力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就业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一个良好的开局。
 
      四、 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思路,深化学校内部各项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促进学生就业,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为方便学习,我厅已在“山西职业教育网学习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专栏”(网址http://www.sxve.com/html/1-36/1-36-1.htm)公布了全国职教会有关文件,并将刊登各市、各职业院校学习贯彻《决定》和会议精神的新进展、新举措。请各地将学习贯彻《决定》和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附件:《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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