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召开座谈会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成为立法焦点
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目前已进入倒计时,22位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议案的领衔人,今天在京出席座谈会,共同商讨修订该法的具体问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表示,这部法的修订稿预计今年12月将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是这次修订的焦点。
据了解,近几年来,社会上要求尽快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呼声日益强烈,仅今年“两会”期间,就有740名人大代表参与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议案。
长沙市市长谭仲池代表认为,修改义务教育法必须总结《义务教育法》实施近20年来的经验和教训,现阶段的关键是要建立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目前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分工不明确,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较少。在坚持“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建议对有关职能和责任作出调整: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县级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管理责任。
“我们有个阜南县,在教师缺编近4000人的情况下,已连续7年没进过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同时有500多名到了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让退休。”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代表说,这就是在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作为主要财政投入手段下,县级以上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对农村义务教育造成的影响。胡平平解释说,后来调查发现,实际上省财政已给过相应的一般性财政支付,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并没有明确多少用于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只有当县里其他部门的人员包袱解决之后,这种教育缺编却无法进人的局面才会有望解决。胡平平认为,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分级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代表们还就如何明确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提出了建议。如胡平平代表建议建立义务教育投入分级分担保障机制:以中央财政为主,建立稳定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以省为主,中央根据各省财力状况和努力程度给予补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安全保障机制;以县为主,建立确保义务教育正常运转机制;合理界定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还债计划。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对义务教育法修订情况作了说明,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分别代表教育部、财政部对《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等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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