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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高招咨询会之政策篇 
来源:山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05-8-8 1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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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首次达到30万人,是有史以来考生人数最多的一年,高考招生政策的每个细节、每个变化都与考生有着密切关系。为给招生院校和考生搭建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平台,继去年山西晚报成功举办“百家高校招生咨询会”后,今年5月21日,本报将联合山西省、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山西省体育场举办2005百家高校招生咨询会,届时将有省内外300余所高校赴会,规模阵容将远远超出去年,考生、家长均可免费参加。为了便于考生家长充分了解高招会,本报今天推出4个版予以详细解读。

———编者按

招生计划

内容一:2005年,教育部给山西省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54000人,与去年的47000人相比增加了7000人,增幅14.9%。其中,独立学院(三本)招生计划为10200人,占总计划的18.89%,近1/5。

解读:今年我省的本科招生计划是根据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层次等因素来确定的。为加快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今年我省对连续几年就业率不达50%的专业适当压缩了招生人数。

内容二:教育部核定今年山西省高职、高专的招生规模为60000人,与去年的55000人相比增加了5000人。

解读:今年我省高职、高专扩招规模并没有出现大幅增加的现象,原因是教育部对今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有严格控制,要求各省压缩高职、高专规模。并强调要严格执行计划,不得突破。

加分照顾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录取时可加5分排序,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后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符合国家对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相关规定获一等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经省招委组织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经省招委组织测试,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考生如有多项加分的情形,不作累计,取其中最高一项的分值投档。

三大变化

变化一: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从今年起,教育部决定对高考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我省今年采取听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变化二:“三好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照顾加分政策调整

我省今年“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时受到了录取批次的限制,在省属高校第二批及以下各批次的录取中,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加5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变化三: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为使我省高职院校能够圆满完成招生任务,按照高职院校的愿望,我省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14日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次专科)志愿,7月28日—8月1日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七种特殊形式招生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全国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有102所,我省仅太原理工大学具有此项招生资格。招生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录取时,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予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其中,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招收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今年全国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院校共61所,我省仅山西大学有资格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

录取时,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考试成绩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确定录取标准。

■艺术特长生招生

今年全国共有53所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试点工作,招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参加试点。

招生试点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对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省招办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我省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应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

■定向招生

教育部规定,部属院校可面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招收定向就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省属高等学校自今年起一般不再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如确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要,拟招收少量定向就业生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核准后,方可编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

定向招生面向全省按志愿投档,如学校调档线上生源不足,可控制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录取;定向和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如仍未能完成计划,将其转为统招计划执行。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为定向生后,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院校及定向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小语种单独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有北京大学等13所高等学校部分外语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全国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普通高中中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招生办法实行由招生院校命题单独组织考试(或学校提出其他考试要求),提前录取的办法。招生人数和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中国矿业大学单独招生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部分本科专业,今年继续在我省单独招收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以下简称“煤企青年”)共220名。“三校生”考生按定向方式招生,录取前签定向就业“承诺书”,学生毕业后在煤炭企业双向选择就业。煤企青年由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并与所在企业签“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考试与录取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将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划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或中外合资办学的本科院校。有关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

高等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院校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史类(不含数学)最低控制线的65%、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省属有关院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线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上专业考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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