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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进院长赴台参加东吴大学法学院九十周年庆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 
来源: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时间:2005-8-8 16: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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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进院长应邀赴台参加东吴大学法学院九十周年院庆暨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
 
      3月24日至4月1日,院长马跃进教授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的邀请,随同“中国大陆法学教育代表团”一行百余人赴台北,参加了东吴大学法学院九十周年庆暨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
      一九○○年东吴大学创建于苏州,一九一五年法学院建院于上海,以其比较法教育与研究的特色,享誉亚洲和世界,当时在全国法学界有“北朝阳,南东吴”的说法。一九五四年东吴大学在台北复校,首先恢复法学院,多年来成为许多大学生心目中的理想法学院,深受海内外及社会的认同。今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建院九十周年,为示庆祝,其邀请包括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的一百多所法学院(系)长参加庆典并就法学教育进行研讨。
      此次交流访问,大陆法学代表团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法学家曾宪义教授任团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任副团长,全国百名知名法学院长组成。我院马跃进院长向大会提交了论文《财经院校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文章阐述了山西财大法学院从办学之初的特色探索,到现阶段办学的特色形成直至在实践中的成效及全国的影响,指出财经院校的法学教育是将法律与财经两个知识结构兼具的人才作为培养方向和特色。在会上讨论中,马跃进院长两次发言,回答了参会代表的提问并就特色与共性的关系进行了解释与回答,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令人欣喜的事,在台湾自八十年以来,对财经法学教育的探索也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台湾现有19所大学,其中7所设置财经法律系;6所管理学院只设财经法律系,不设法律系。中原大学财经法律系主任陈樱琴向会议提交了同类论文《财经法学教育之前瞻与未来》。
      这次交流访问,加强了我院与海内外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开阔了视野,扩大了学院的影响,对我院的教学与学术研究是一次很大的促进。
      赴台香港转机期间,还参加了由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圆桌会议和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举行的晚宴。
 
 
马跃进院长与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留影,右一为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
 
 
转机香港期间,在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圆桌会议
 
 
 
学术研讨会上,马跃进院长进行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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