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06] 号
关于做好2006年职业中专班新生学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中专学校、各职业中专学校:
根据我厅年初工作安排,现将2006年职业中专班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学校要重视职业中专班的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备案审批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关于使用山西省职业教育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晋教职函[2005]18号)要求,今年的职业中专新生学籍备案一律通过网上报批,电子注册。各相关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登录山西职业教育网职业教育管理系统, (网址:
http://www.sxve.com),填报《2006年职业中专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进行网上报批备案。中专学校直接报我厅职教处审批,网上填报新生名单后,向职教处发送审核报告;市属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举办的职业中专班网上报市教育局职教科,然后由各市职教科统一报教育厅职教处审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职业中专班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市教育局职教科审批,由各市统一向职教处发送审核报告;各市卫生学校举办的农村医疗班请在备注栏注明“农村医疗班”。网上报教育厅时间截止至2006年12月15 日。各有关学校于指定日期前到职教处办理相关手续 (时间安排附后) 。办理地点:太原市税务宾馆(详细地址:太原市府西街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3047558)。
二、为适应职业学校常年招生、多次招生的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时间进行审批的,可网上补批,时间截止到2007年3月30日。
三、职业中专班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我厅晋教计财[1998]27号文件执行,严禁各种乱收费。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职业中专班办理备案手续时间安排:
太原、吕梁、长治、阳泉、忻州 2006年12月26日
晋中、运城、临汾、晋城、朔州、大同 12月27日
普通中专学校(包括各市招收农村医疗班的卫生学校)
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