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新闻快递 >> 通知公告 >> 正 文
关于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6年11月28日9:32
责任编辑:admin   
 
关于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研究所联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加强职业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管理水平,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拟联合开展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此项工作有利于提高职业院校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希望各地给予积极支持,通过转发本《通知》,上网发布等多种形式,将信息及时传达到下级部门和职业院校,认真做好学员的组织推荐等相关工作。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联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拟联合开展全国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培养工作。特制订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面向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积极探索学员进修不离岗、面授与远程教育相结合、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管理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快提升全国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缓解当前国内职业教育管理人才紧缺的问题。
二、 组织管理
由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负责培养工作的统筹协调,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具体的培养工作。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学员的组织推荐等相关工作。
三、 具体实施
(一)学员的选拔范围、数量和条件
1、选拔范围:职业院校的校长、副校长以及其他管理人员。
2、选拔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每年确定选拔培养人数。
3、选拔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熟悉教育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8年或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或4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3)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二)选拔程序
1、工作启动:从2006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学员。2007年之后每年六月北京理工大学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发布招生简章和年度考选工作通知。
2、推荐人选: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请者应填写《学员考选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申请者将《学员考选推荐表》连同推荐信、申请者工作业绩总结、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北京理工大学(通信地址见附4)。
3、资格审查:北京理工大学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对申请者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4、入学考试:由北京理工大学参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有关入学考试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5、录取人选:由北京理工大学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根据教育部批准确定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学员录取名单,并将名单返回学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合格者由北京理工大学发给录取通知书。
(三)学习时间和方式
每批学员采用不脱产的方式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期限为18—36个月。学习方式为远程学习和集中面授相结合。
(四)学位申请与获得
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颁发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
(五)学员的管理与使用
1、学员参加学习前,学员所在单位作为甲方,学员作为乙方,签订培训协议书,经法律公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学员学习结业后,在职业教育工作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2、学员学习期间,原职级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承担。
3、学员学习期间,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的综合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考察。学员一个学期中有两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在学习期间严重违反教学纪律,思想作风有严重问题的,将被取消学习资格。
4、学员学习期间,学员不离岗,没有重新分配的问题。
四、 学习费用
学员培养费用原则上由学员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附1:学员考选推荐表
附2: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附3:北京理工大学培养方案
附4:北京理工大学报名表与报名流程图
本方案和所附内容可登陆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cvae.edu.cn)浏览和下载。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5 SXV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网     技术支持:山西通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晋ICP备0500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