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
案例:
1990年7月,伊拉克与其伊斯兰兄弟国科威特围绕领土纠纷和经济债务而争端激化,伊拉克悍然发动闪电式袭击,于8月2日占领科国全境。国际社会一致强烈谴责伊拉克的侵略行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制裁伊拉克,责其无条件撤军。在伊拉克拒绝之后,联合国安理会于1990年11月责成会员国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和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恢复海湾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美国看到了利用联合国决议获取重大战略利益的极好机会。1991年1月17日,美国带领包括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多国部队,向伊拉克发动历时43天,代号“沙漠风暴”的海湾战争。伊拉克军队受到重创,萨达姆政权被迫无条件接受联合国决议,从科威特撤回了侵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