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普通中专学校,各五年制高职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文明风采,丰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树立职业理想,教育部职成教司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2005年,我省组织职业学校参加了第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全省11所职业学校共75幅作品参加竞赛,其中38人作品获得奖项。这项活动展示了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精神风貌,丰富了学生的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生活。对于今年此项工作,我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要充分重视,指导各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细致安排。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竞赛活动,并遴选其中的优秀作品,以学校为单位,向第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呈报,同时将参赛情况报我厅职教处。
二、竞赛有关事项
1、参赛对象:
2006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五年制前三年的在校生)。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校负责审查,参加过前两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2、竞赛包括以下三类五项内容:
(1)“我爱我的专业”、“创业之星”、“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
(2)“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3)“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3、征集作品时间:
2006年5月1日开始,7月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主)。
4、作品征集方式:
参赛作品通过邮寄方式征集。
地址:北京市100020-58信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20。联系人:杜爱玲;联系电话;010-65826667、86587275,电子邮箱:
da6688@sohu.com。
5、注意事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参赛费及相关作品处理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具体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办理,教育部文件及有关三类五项竞赛目的、内容和要求可通过山西职业教育网(http://www.sxve.com)查询并下载附表一、二。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