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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时间:2007年4月5日11:42
责任编辑:chavenpan   
 

关于举办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展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类专业的办学成果,引导学校加强学生计算机职业技能训练,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激励广大师生爱岗敬业、自强不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7]4号)精神,我部与信息产业部决定举办“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6月20—21日,18日至19日报到。
    地点: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重庆市渝北区松树桥金龙路600号)

    二、大赛项目和规程
    (一)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内容分为“网络及应用”(学生团体项目)、“投影片制作”(学生单人项目)、“影视后期处理”(学生单人项目)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教师单人项目)四个竞赛项目。20日上午进行“网络及应用”和“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下午评判成绩;21日上午进行“投影片制作”和“影视后期处理”比赛,下午评判成绩。
    (二)大赛规程
    大赛组委会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邀请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分赛项对参赛选手的相应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现场招聘活动
    本届大赛获奖选手,同时将参加在大赛现场举行的“IT企业计算机技能型人才现场招聘会”。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信息产业部、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
    (二)承办单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AMD(中国)有限公司、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四)大赛组织委员会:
    本届大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和各参赛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会务组和大赛筹备处。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刘占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副主任委员: 王耀光(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副司长)
                赵为粮(重庆市教委副主任)
                陈  光(中华职业教育社副总干事)
                谢  俐(教育部职成教司办公室主任)
                潘晓明(AMD大中华区副总裁)
                舒松波(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委      员:其他各省分管职成教工作的厅(局)长、主任
    秘  书  长:谢  俐(兼)
    副秘书长: 刘先海(重庆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
              刘培俊(教育部职成教司学校管理处副处长)
              李雅玲(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专业技术干部处处长)
              向才毅(重庆市教科院职成教所所长)
              周祥瑜(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四、组队和报名
   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报名。
    (一)组队方式
     大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地职成教处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二)参赛选手资格
     学生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的2007年度在校生;教师组为中等职业学校在编的正式教师。大赛不分年级、年龄。不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与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有关奖品。
     (三)代表队人数要求
    由于条件有限,各地代表队总人数不得超18人(包括选手、工作人员、指导教师等)。“网络及应用”赛项每队3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投影片制作”、“影视后期处理”和“多媒体课件制作”赛项均为每队2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
     (四)报名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并注明参赛项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一并寄到大赛筹备处。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赛筹备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邮政编码:401331;联系人:谢义华、冉学农。
     联系电话:023—65927000;023—65926006;
     手    机:13708311010;13101250433;
     传    真:023-65927000;
     电子邮件:cqcetdzb@163.com

    五、大赛经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各代表队的参赛选手每人交纳报名费20元。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有关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询问。
附件:
一、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二、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三、2007′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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