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07]24号
关于办理2007年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毕业生
毕业证验讫手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为做好今年的中专毕业生毕业证验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中专毕业证的编号从“20070001号”开始,依序顺延;职业中专毕业证的编号从“职20070001号”开始,依序顺延。
二、学校办理验讫手续时须递交正式审验报、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底簿原件、毕业生毕业证审核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U盘〈EXCEL格式〉)及打印合格的毕业证,并持相关专业的技能等级证。
三、毕业证一律使用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中专学校在毕业证上加盖本校骑缝钢印;职业中专学校须经本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核,在毕业证照片上加盖本市教育局职教专用骑缝钢印。
四、为保证毕业证严肃规范,毕业证一律打印,不得手写。毕业证内容统一使用三号楷体加粗打印,专业部分可根据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小,年份及学制的部分使用中文大写;编号使用三号阿拉伯数字。
五、审验从2007年7月2日开始,至7月13日高职院校、省直中专学校办理;7月16日至8月3日市属中专学校办理;8月6日至31日职业中专、举办职业中专的民办学校办理,过期不候(周六、日休息)。
六、办公地点设在太原市坞城东街20号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南院,电话:0351- 2630137。
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已经规范的规章制度,要按照程序做好毕业生资格的审查,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把现代化手段更充分地应用到实践工作中,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